【頒布時間】1993-10-11【標題】關于對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解釋的函【發(fā)文號】【失效時間】【頒布單位】鐵道部【法規(guī)來源】http://www.chinasafety.gov.cn/zhengcefagui/1993-10/13/content_542.htm
【法規(guī)全文】
關于對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解釋的函
1993年10月11日,鐵道部
函
徐州鐵路運輸法院:
你院(1993)徐鐵法經初字第12號文收悉。經研究,答復如下:
一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第十一條,國家計委、水利部水政〔1992〕7號文件以及水利部水政〔1993〕263號《關于黃河水利委員會審查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權限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“設施”的含義包括碼頭、護岸等工程建設。
二、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,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了鐵路橋梁上下游范圍,在此范圍內不得修建危害橋梁安全的工程設施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,以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暢通。
【法規(guī)全文】
關于對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解釋的函
鐵道部
關于對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解釋的函
1993年10月11日,鐵道部
函
徐州鐵路運輸法院:
你院(1993)徐鐵法經初字第12號文收悉。經研究,答復如下:
一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第十一條,國家計委、水利部水政〔1992〕7號文件以及水利部水政〔1993〕263號《關于黃河水利委員會審查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權限的通知》規(guī)定,“設施”的含義包括碼頭、護岸等工程建設。
二、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,《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了鐵路橋梁上下游范圍,在此范圍內不得修建危害橋梁安全的工程設施。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,以確保鐵路運輸的安全暢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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